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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无QS标识可举报

发布日期:2009-10-08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广州查处9类茶叶产品生产许可证

  新快报讯  昨天,荔湾区经贸局会同荔湾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卫生局、食安办等部门,召开茶叶市场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动员会。从即日起,广州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等9类产品进入生产许可证查处期。而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则不在发证范围。今后,消费者购买茶产品要认准生产许可标识(QS)。

  广州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李红兵昨天介绍,食品生产监管处将受理茶叶生产许可证申请。此后每一批出厂茶叶产品都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打上生产许可标识。市民如在酒楼等地方发现商家使用无生产许可标识的茶叶产品,可向质监局举报。

  据了解,荔湾区芳村茶叶市场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茶叶集散地和国家定点专业市场,有经销商户2000多家,汇集全国各产地茶叶1000多个品种,年成交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去年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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